我国交通运输动员体制的整合与构建分析
关键词:交通运输动员 体制 研究 整合 构建
论文内容摘要:笔者建议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应整合交通运输动员力量,成立交通运输动员中心,初步构建一个新的交通运输动员体制,切实提高交通运输动员的保障能力。目前,我国交通运输动员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与机构,如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体制不清,职责不明,导致动员工作的“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如: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政出多门,被动员者无所适从,耽误了宝贵的救援与应对时间;同时,在应战准备上也存在工作内容重复、资源浪费的现象,多个部门制订应急预案,且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在紧急状况下操作性差。
交通运输动员,实质是动员交通运输,即国家采取紧急措施,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或应对突发公共危机状态,统一调动交通设施、载运工具及有关的人力、物力资源以保障需求的一系列活动。交通运输动员体制,则是国家为进行交通运输动员而建立的各种组织和制度体系,包括机构设置、隶属关系、权限划分及相应的法规制度等。
交通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定义。广义的交通涵盖了运输与邮电的内容。如《中国大百科全书》将交通定义为:“交通包括运输与邮电两个方面。运输的任务是输送旅客和货物。邮电是邮政与电信的合称;邮政的任务是传递信件和包裹,电信的任务是传送语言、符号和图像”。狭义的交通专指交通运输,泛指交通建设、管理、保障和运输生产活动,或专指利用交通设施、设备和载运工具对人员或物资的运送。笔者认为,随着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处在当前的信息化时代,交通运输有必要与邮电分离研究,故本文仅研究狭义的交通,即交通运输的问题。
科学合理的交通运输动员体制是提高国家交通运输动员能力的组织保证,也是国家平时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关系、实施平战结合的行政实体。各级交通运输动员领导机构,既是国家平时进行动员准备的领导者,也是战时或紧急状态时践行动员实施的组织指挥者。其结构是否科学合理,职能是否明确,领导与指挥系统是否完善,平时与急时、战时运转是否灵活都直接关系到交通运输动员能力的消长。
交通运输动员体制的现状
《国防法》规定:“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动员准备和动员实施工作”,以及“国家根据动员需要,可以依法征用组织和个人的设备设施、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1994年,我国成立了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它既是国家国防动员的领导机构,也是交通运输动员的领导机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规定:“国家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全国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军区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区域的有关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由以上可知,交通运输动员作为国防动员的重要组织部分,其领导机构是国防动员委员会,其主管机构是各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
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一般设有综合办公室、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政治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科技动员办公室、信息动员办公室等机构。其中,交通战备办公室与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都被赋予了交通运输动员职能。交通战备是指为保障战时和特殊情况下交通畅通,国家在思想、组织、物资和技术等方面所进行的各种动员准备和动员实施工作。国民经济动员是指为维护国家安全,国家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国民经济的应变能力,将国民经济由平时状态转变为战时状态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交通运输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也包括在内。
近几年,随着我国各类突发事件的较频繁出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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