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忠恕 合理价值 包容性发展
内容摘要:“忠恕之道”是孔子“仁”学的核心内容,也是践“仁”的方法和途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有机统一。“忠恕之道”蕴含着丰富的合理内核,尤其对包容性发展观具有鲜明的借鉴意义。
▲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泛北部湾区域生态文明共享模式及实现机制研究”(11XKS010)和广西教育厅2011年科研课题“社会治理变革中的党政干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 中图分类号:F011 文献标识码:A
作为“仁之方”的“忠恕之道”是孔子“仁”学体系中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仁”的一种途径,是孔子力倡的道德原则规范和道德实践方法。瑞士神学家孔汉思起草并提交芝加哥世界宗教会议的《世界伦理宣言》中说道:“经历数千年,在人类许多宗教与伦理传统之中都可以找到下列原理,并不断维持下去,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刘述先,2001)。这说明,孔子所倡“忠恕之道”在当代社会中仍有重要社会价值。
“忠恕之道”的基本内涵
“仁”在孔子思想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贯穿孔子思想的各个方面,其规定性也是全方位的,如“仁是全德之名,是一切德性的生命本源与种子,是德性的最高境界,是实现这一最高境界的推动力,又是在人际关系中表达的一种道德意识和道德情感”(樊浩,1992)。孔子十分重视道德实践并指明了实现“仁”的途径和方法,那就是“忠恕之道”。可以说,“忠恕”思想是孔子学说的核心内容,是其仁学的具体化。
关于“忠恕之道”的意蕴,《论语•卫灵公》有:“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此,孔子对“恕”予以明确定义,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自己所不愿意做的事,所不喜欢的东西,决不强加给别人。至于“忠”,在《论语》中虽屡见不鲜,却未曾予以明确定义,但从《论语•雍也》可推知其基本含义。《论语•雍也》言:“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由此推知,可将“忠”定义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即自己想有所成就同时也使别人有所成就,自己想诸事通顺同时也使别人诸事通顺。后儒对“忠恕之道”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并作了许多研究。宋代朱熹精确地区分“忠”与“恕”的不同内涵及其相互关系,他指出:“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尽己”是尽己之心,犹今之言全心全意;“推己”是推己及人,是由自己联系到他人。“忠”、“恕”的关系犹如本根和枝叶、形与影的关系,一个是本体,一个是发用;一个是“理一”,一个是“分殊”。这就不仅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己之所欲,亦施于人”分别看成“忠恕之道”消极和积极的两个不同侧面,而且更加强调两者的道德属性和作为主体之“己”的道德自觉性。
鉴于上述,一般认为,“忠恕之道”是推己及人的原则,它包含两个相互关联又层次递进的要求。“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推己及人的消极方面,包含着宽待人、体谅人、尊重人之意,它要求人们能够将心比心,对于不愿别人损害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自己也不应当以这种思想和行为去损害别人。“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推己及人的积极表现,含有尽己为人之意,它要求人们能够视人犹己,由自己之心去理解、推知他人之心,去积极地利人、助人。“忠”“恕”乃是“为仁”的两个递进的层次,其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乃是基本的要求,是“道德底线”,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则是更高的道德要求,这对践行仁的道德,实现自身的道德价值,完善自己的人格,才是更为重要的。因此,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可以说,“恕”主要是待人的原则和对自己行为的一种约束,而“忠”则还包含着行为的要求。而且,“忠”与“恕”实只“一”道,故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只有把“忠”与“恕”统一起来,才是孔子的“一以贯之”的仁道。
“忠恕之道”的合理内核
首先,宽容精神。“忠恕之道”所讲的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也就是要求人们从自身出发,凡事都设身处地的从他人的角度替他人考虑,与人为善,宽以待人。它要求行为主体在需要、欲望和目的上揣度他人,反对主体任意强迫、主宰和支配他人的行为,以免破坏既定的人际关系。《论语》中关于这种精神的表达有很多,比如:“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论语•阳货》)。后来荀子将这种宽容精神进一步拓展,并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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