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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旅游,规划先行”已成为不争的共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旅游规划成果层出不穷,但由于我国旅游工作开始的时间较短,制约因素较多,旅游规划理论和实践还很不成熟,存在的问题较多。我国旅游业经过最近2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国民
经济新的增长点。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日渐提高,许多地方将旅游业列为支柱产业或先导产业,旅游发展充满活力。因此,必须深入研究我国旅游规划发展过程中现存的问题,切实提高我国旅游规划的质量。
一、我国旅游规划创新过程中现存的主要问题
(1)没有把旅游者的旅游需求作为规划的核心
旅游需求的多样性非常大,既包括了个体性的需求,也有群体性的需求,与社会交流的需求往往在产品的设计中间和旅游过程设计中间会产生重要效果。特别是在今天我们这个经济发展的国家,旅游的需求也呈现出多样性的大的变化,需求的方式、需求的结构、出游的方式、出游率、消费的方式、
交通工具的选择等等变化,所以当我们做一个规划、策划的时候,我们面对的市场,对于需求的时序性变化和可能出现的较大的差异性必须有个长远的考虑和运作,特别是在旅游投资中间必须面对旅游需求的特点和变化的时序与变化的方式。因此,必需把旅游者的旅游需求作为考虑的核心,把旅游吸引物和旅游项目的安排放在规划的第一位置,并围绕其安排与之相适应的其他设施。然而目前有不少旅游目的地的开发规划,实际上对旅游者的旅游需求是缺乏认真考虑的,以至于常常将开发地的旅游吸引物和旅游项目的规划搁置在总体规划已经通过乃至付诸实施之后。甚至连某些意在指导旅游开发规划的专书或专文,也出现这一绝不应有的失误。因而目前出现的某些所谓旅游开发规划,实际上并非真正的旅游规划,而只是一份一般的土地使用规划或一般的城镇建设规划。这种丧失“旅游”个性的规划,正是当前某些旅游开发不成功的原因。
(2)规划主体的市场准入机制不健全
近二十年以来,国家采取立法建设,建立保护
管理体系,设立管理机构等一系列措施来加强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特别是全国人大先后制订了“森林法”、“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使旅游开发更加规范化。但由于市场发展育不完备,市场主体不成熟,从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特别是规划人才不足,专业面小,单兵作战,协同作业的少。目前,全国 600多位旅游规划人员中,专门从事旅游规划的专家不占主体,特别是经验丰富、知识全面的旅游规划专家就更少了,远不能满足旅游发展的需要。旅游规划市场明显存在着人才不足。旅游规划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规划的质量首先在于规划者的素质,一项旅游规划的编制需要不同专业的人才取长补短,协同配合。如果不同专业侧重,不同规划特色的规划机构能够优势互补,联合作战,则对规划编制的各方都是一件大好事。
(3)旅游规划缺乏个性
旅游规划是一项涉及多目标多学科的系统工程,但由于受规划编制者本身见识多寡及视野宽窄的影响,部分旅游规划缺乏完整的体系,有些则没有解决规划的核心内容(突出地方个性),这些主要是因为一些策划者缺乏市场研究,在旅游规划初期,缺乏对旅游客源地市场的详细调查;还有就是旅游规划者在注重策划工作,对旅游产品本身特色的研究给忽视了;另外,国内规划者盲目的崇外,缺乏本土意识,忽略了旅游产品自身的独特之处。在旅游规划中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是规划人员水平有限,以深层次的旅游规划内容无能为力。如果从制度环境方面去找原因,问题主要是对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和规划人员的资质管理
不严造成的。
(4)重视规划过程而轻视规划实施管理
旅游规划工作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旅游规划的水平高低和应用效果的好坏,既取决于前期的规划编制过程,又取决于后期的规划实施与管理。只有二者的良好结合,才能取得良好的规划效果。而在当前的旅游规划工作中,严重存在重视规范过程,轻视规划实施的问题,以致不少旅游规划实施的可能性很低。
(5)规划评审形式不规范,评审方法不科学 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旅发[2002]61号)的迅速出台和严格实施,使我国旅游规划评审工作迅速步入制度化、正规化轨道,为旅游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国家旅游局对评审人员的人数、专业结构、来源以及对评审表决方式和成果鉴定意见等,都没有具体的规范与规定。在许多旅游规划成果的鉴定会上,鉴定人员常被告知只谈意见,不表决,即使在一些事关重大的成果最终鉴定会上,也有这种情形,做出的鉴定结论并不明晰,有些与会者常有避重就轻、可有可无之感,缺少“把关”的意义。另外,本来同行评审必须回避含义十分广泛的利益冲突是一个基本原则,即凡是评审者的个人利益会影响评审结果,或评审结果会影响评审者个人利益的一切可能都必须避免。现实中是利益关系压倒一切,被评审对象常常是评审者的朋友、同学、学生、导师、同事等,甚至是“同伙”。这也影响了旅游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且,评审人员在评选过程中不能考虑一切与科研水平无关的因素。现实中评审人员在评审中被评审对象的所在单位、职称、关系、竞争对手等非科研因素所左右。泛行政化过程导致评审结果不正确不公正。
(6)旅游规划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旅游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应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管理部门不再直接编制和调整规划。规划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规范,不得迎合业主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改变规划管理部门既编制、调整又组织实施规划,纠正规划管理权缺乏监督制约,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状况。近两年,我国相继有不少地方开始试行旅游规划公开招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