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摘要:因此论文就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征管对策谈点浅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然而,在我国现行税制中,个人所得税却被公众认为是税收流失最严重的税种。
一、导致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
1.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缺陷
(1)现行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合理。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分类税制,它虽然可以采用源泉课税,容易控制税源,但不能区别纳税人各种负担状况,不利于纵向公平,而且,税源扣缴是按年、月综合计算和按次单项计算,一方面会造成对一些纳税人的不合理征税,另一方面易使个人收入通过划分不同项目和多次发放而低于起征点,达到避税目的。
(2)条款刚性差,费用扣除缺乏弹性。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千差万别,居民收入水平也有差异,但不问青红皂白,起征线一律划在2000元,有“一刀切”之嫌。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纳税人取得相同的收入所支付的成本、费用所占收入的比重不同,并且每个家庭的收入、支出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规定所有纳税人均从所得中扣除相同数额或相同比率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
(3)税率设计不合理。由于我国现阶段采取分类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税率依所得的性质类别不同而异,大体有三种:一是超额累进税率,即对工薪所得实行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制,对个体经营、承包租赁经营所得则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制;二是对其他8项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稿酬所得在使用20%的比例税率后减征30%;三是对一次收入畸高者的劳务报酬所得适用加成征税税率。这种税率结构非常繁琐、复杂,既不利于纳税人纳税,也不便于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且在“极高收入”情况下,劳动所得税负重于非劳动所得,显然有失公平。
2.缺乏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
(1)征管方式落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个人申报与代扣代缴相结合的征收方法,仍属薄弱环节,呈现“一抓就有”、“一查就灵”的局面。许多代扣代缴单位并不认真负责地履行法律义务,使得代扣代缴工作还远未落实到位。另外,扣缴义务人因代扣代缴工作量大且集中,每月都要耗费很多人力,难以承受,工作中难免有懈怠之处,这也导致代扣代缴工作难以全面落实。
(2)征管手段落后。目前,尚缺乏现代化的综合信息网络,没有畅通的信息渠道,信息往往仅来源于税务内部,没有与外部建立起广泛、密切的联系,致使个人所得税的税源监控困难。
(3)内部监督弱化,税务人员素质不高。有的税务人员主动征税意识不强,只要完成征收指标就万事大吉,至于纳税人是否彻底交纳个人所得税款,则不去追究。由于内部监督机制弱化,极少数专管员竟帮助个体工商户一起偷逃税款。而且,一些人业务水平低,甚至对繁杂的税收法规一知半解。
(4)征纳税比例失衡,税务检查、税务审计力度不够。个人所得税在我国整体税收中所占比例不大,仅2007年所得税收入也只是占税收总收入的6.44%。各级税务机关往往对此税种重视不够,又由于此税种收入额少,业务复杂,矛盾突出,因而在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征管不力。
3.未形成良好的纳税氛围
(1)公民纳税意识淡薄及社会评价体系的偏差。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实行的是低工资低税赋政策,这种生活环境形成的税收土壤,使我国国民纳税观念比较淡薄。一些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不申报纳税,有意偷逃税款,而部分代扣代缴的单位和办税人员则有意隐瞒收入,存侥幸心理,坐等税务部门来查。
此外,现在个税偷逃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社会评价体系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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