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历史的车轮携着沉重和喧嚣将经过二十世纪的中国大地之时,这占老而又勃发着新鲜生命力的国度正面临着史无前例的机遇和挑战。纵观当代中国社会,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人和事物,或多或少地表现出了种种疏漏和弊病。为了在一个层面上更好地观察并思考当代中国的社会现象,让我们从一个弥散着旧日墨香气息的话题——“义利之辩”展开那长幅的画卷……
二
义利之辩,是中国哲学史上关于如何对待伦理和物质利益问题的一项争辩。一般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义”表示某一‘社会的伦理规范,即包括人们的行为准则,人们相互间的、人们对社会国家的义务等在内的道德要求;“利”即功利,主要指人们的物质利益,又分天下之利(公利)和个人之利(私利)两方面。在不同的社会阶段,思想家们对“义利”二字提出了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看法。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以孔丘、孟轲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就首先着重提出了“义利”这一概念,他们主张“重义轻利”,强调了“义”是个人安身立命以及社会安定和谐根本,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突出了“义”、“利”在人们思想和社会行为 中对立的一面。与此相反的是,由墨翟创立的墨家学派则不讳言利,旗帜鲜明地提出“兴天下利,除天下害”的主张——认为“义,利也”。他们重视生产,认为“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这表现出了墨家学派关注普通劳动者及小生产者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态度。而战国末期的韩非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主张“为治者……不务德而务法”,“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意在强调仁义之无用,并要以奖罚分明的手段将人们的谋利活动引导到“人使民属于农,出使民宜于战”的农战方向。
自然,这一时期的各家学说都对后世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影响;其中当首推儒学。先天优越的自然条件决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成分主体必然是以小农经济为主的经济模式。这就需要稳定的牢固的社会关系作为其基础,它不要求甚至根本上就反刘·以谋利获益为目的的正常商业交换:因此,儒家讲求“仁治”、“礼教”的思想和“重义轻利”的精神便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和利用。然而,历史证明,这种片面的夸张了的意识模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成为了中国社会进程一桎梏。
难能叮贵的是,时至南宋,知识分子中终于有人发出了反对传统义利观的呼声。哲学家叶嫡便讲究“功利之学”,认为“即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耳”。他反对传统的“重本抑末”(即只重农业轻视工商的政策),主张“通商惠工,以国家之力扶持商贾,流通货币”。思想家陈亮也提倡事业功利有补于国计民生的“事功之学”。这之后,持反对片面强调仁义观点的渐有人在。清初思想家颜元针对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论调提出了“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以计其功”的具有进步意义的观点。这表现出了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及道德体系“大厦将倾&rdq
| 征稿启事:欢迎广大教师、大学生、在职人员、科研人员等踊跃投稿,咨询电话:18908635682,邮箱:papershome@163.com,QQ:571364859。 |
